什么叫做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意思)

什么叫做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意思)

公司法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很多朋友不知道什么是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因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定,不清楚如何区分。因此,睿法边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法人”

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相当明确,法人是组织,不是人,不是某个分会的领导。

法人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如作为企业法人的公司。把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称为法人是不对的。这个错误来自于法定代表人,以为法定代表人可以简称为法人,但法人是另一个概念。

法人是一个虚构的人,它必须通过一个自然人来表达自己的意志。法定代表人是能够代表法人的人,所以也叫法定代表人。在一个公司,它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一些公司,它被称为总经理。所以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叫法人是不对的,叫法定代表人是标准用法,也有可能叫法定代表人。

二。什么是“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就是法定代表人(本文不对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做进一步区分,按常理认为是一致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履行职责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机关。

三、很多人还分不清法定代表人和他所代表的法人在民事责任上的关系。

曾经有这么一件可笑的事,企业法人向银行申请信用卡,交给法人代表业务使用。法人代表因业务透支2万元。后来企业倒闭,银行没能追回欠款。企业倒闭后,银行指派律师向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索赔,理由是信用卡是法定代表人使用的,申请信用卡时也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这混淆了法人及其代表的民事责任。法人作为组织,只能由其机关代表其实施民事行为。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的。所以银行的做法是错误的。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都是如此。

当然,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这类机构不是“法人”,也就是说,这些组织不像本条第二款所说的“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些组织的债务应当以这些组织的财产和创办人的财产偿还。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但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资格的除外。两者在法律条文和法律事务上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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