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至四级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是员工受工伤之后合同到期后公司就不再续了吗?

工伤一至四级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是员工受工伤之后合同到期后公司就不再续了吗?

工伤一至四级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是说员工工伤后公司就不续签合同了?

首先,职工发生工伤后劳动合同是否到期,要根据工伤伤残等级具体认定。不能简单的说合同到期就不续签了。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按以下方式处理:

1.职工因工伤残鉴定为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劳动者本人提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劳动用工合同期满可以解除,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因此,工伤职工的合同应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将面临很大的劳动风险,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因工致残的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下列待遇:

(一)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4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2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0个月工资,四级伤残18个月工资;

(2)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在伤残津贴的基础上缴纳。

第三十四条因工致残的职工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16个月工资,六级伤残为本人14个月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雇主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劳动者本人提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五条因工致残的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为本人12个月工资,8级伤残为本人10个月工资,9级伤残为本人8个月工资,10级伤残为本人6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工伤鉴定结果没下来,公司解约,会影响以后的赔偿吗?

在工伤处理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会影响工伤赔偿金额,但会给工伤赔偿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障碍。

工伤赔偿主要包含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和单位支付部分。如果员工经鉴定有伤残等级,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地 *** 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也可能由单位支付。在没有获得赔偿之前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明智之举。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级工伤护理费最高15年吗?

四级工伤的护理费最多不是15年,但可能是15年以下,甚至更多,直到伤者退休,不再领取。因为四级工伤属于重度伤残,是按月领取抚恤金,抚恤金本身包含护理费。养老金领取到退休停止,养老保险金在退休后领取,不再享受养老金,也不会有护理费。

工伤四级伤残是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级工伤人员已经离职,社保基金会按月发放定期伤残津贴,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2021年工伤后遗症职工病假规定?

工伤病假的规定是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将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较低工资标准的80%。

休长病假的员工,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和绝症的人,医疗补贴也应该增加。重疾增幅不低于医疗补助的50%,绝症增幅不低于医疗补助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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